羊城晚報記者 嚴麗梅
  作為“十二五”期間財稅改革的重頭戲——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下稱“營改增”)改革試點自2012年1月1日起啟動,以“雁陣”擴圍方式陸續在全國推開,廣東也從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加入到“營改增”的行列。一年來,這項稅制改革給眾多納入試點範圍的中小企業帶來了改革紅利。
  “我們公司成立於1998年,目前有員工7名,‘營改增’之前,公司一直都是在地稅局交營業稅。去年10月份,我們接到廣州市海珠區國稅局的通知,說公司屬於‘營改增’試點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公司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沒有超過500萬元,‘營改增’後屬於小規模納稅人,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稅率是3%。而在‘營改增’之前,我們繳納的營業稅的稅率是5%。這樣,我們的這項稅負直接就降低了兩個點。”廣州明方廣告有限公司創辦人、客戶經理徐鈺對羊城晚報記者說。
  “‘營改增’一年下來,我們算了一下,受益減稅1萬多至2萬元。對於像我們這樣的私營企業來說,減稅效果明顯看得到。”徐鈺透露。
  徐鈺還告訴記者,公司兩個多月前又得知,從今年8月開始,國家針對小微企業出台了新的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兩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公司稅負又因此可以減輕。
  據瞭解,在廣東,這一年來,像廣州明方廣告有限公司一樣享受到稅制改革紅利和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並非少數。
  廣東省國稅局的統計數據顯示:“營改增”試點以來,從省內(不含深圳,下同)試點納稅人的稅負變化情況看,試點一般納稅人凈減負24.82億元,試點小規模納稅人凈減負8.57億元;月銷售額不超過兩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兩個月來,全省有近35萬戶小規模納稅人受益,占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總戶數的78.64%,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稅額4602.5萬元,占全部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應納稅額總額的比例為8.3%。
  ?編輯: 何平  (原標題:粵營改增試行一年減負24.8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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