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臣華社電(記者 李斌)一則題為“患者到柳州市工人醫院做手術,被要求買千元手術刀”的消息在網上熱傳。記者從廣西柳州市衛生局瞭解到,這一情況屬實,醫院及相關醫務人員行為錯誤,當事醫院骨一科3名責任人已被停職接受進一步調查。
  網帖稱,11月18日,柳州市民關先生固態硬碟和家人帶著岳母孫女士到柳州市工人醫院就診。隨後,孫女士被確診為雙側腕管綜合徵,根據醫生建議到該院骨科治療。
  到了柳州市工人醫院南院骨科,孫女士被安排住院進行手術。21日,術前檢查完畢,在向醫院預付了5000元醫療費後,醫生告訴關先生,手術使用的手術刀醫院沒有,需要患者自行購買。一把手術刀要800元,他可以推薦銷售手術刀的人員給情趣用品他們。
  關先生從沒聽說過要患者自己購買手術刀,但術前的檢查費用已經花了1000多元,如果不購買手術刀做手術,術前檢查就等於白做了。無奈之下,關先生只代償好同意了醫生的要求。當著他的面,醫生孫某給銷售醫療器械的業務員打了一個電話。
  銷售手術刀的業務員來到病床前,稱手術刀要1000元,不容討價還價。孫女士只好答應購買,她付錢後,看到一把小小的手術刀,業務員當場給了她一張事先打印好的銷售清單。23日,孫女士出院後,拿到的住院清單上並沒有購買手術刀費用一項,也沒有從建築設計醫院拿回自己購買的手術刀。
  柳州市衛生局負責人稱,經調查,網帖反映情況屬實,“該事件柳州市工人醫院骨一科未經醫院審批採購,自找供貨渠道,並讓患者向供貨商自行採購,違反了《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規範(試行)》和《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該行為錯誤,性質嚴重,對患者和家屬及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
  根據調查結果,柳州市衛生局作出處理決定:一是責令柳州市工人醫院對當事人給予停職,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二是柳州市工人醫院深刻檢討,舉一反三,認真整改,防止類似事件發生;三是召開全市衛生系統院長會議通報情況,立即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做到依法行醫,規範診療行為,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價廉、便捷的醫療服務。柳州市工人醫院亦坦承存在錯誤,給予科室主任楊小輝、副主任唐哲明、主管醫師孔靖停職檢查處理。  (原標題:要求患者自費購買“手術刀”醫院當事人被停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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